2021-06-17 14:48:39 齐齐哈尔人事考试网 //qqhe.huatu.com/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导读】齐齐哈尔人事考试网提供以下信息:2021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444人公告(2),更多资讯请关注黑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hljhtjy),齐齐哈尔市培训咨询电话:0452-6109090/6163300。
3.现场确认。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现场确认和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为2021年7月15-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期间(具体时间详见“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携带“审查需提供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同时,现场签定《个人诚信承诺书》。4.现场确认通过考生,根据《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政策的通知》(黑价联[2017]51号)规定,现场缴纳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现金支付方式)。
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黑龙江省医院 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82号 7月15日--17日 潘惠利 0451-88025738
黑龙江省中毒抢救治疗中心(黑龙江省第二医院) 哈尔滨市松北区江都街209号 7月15日--17日 郭启雯 18644075691
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黑龙江省第三医院) 1.黑河市北安市龙江路173号省三院机关楼人事科2.哈尔滨市南岗区颐园街15号(东龙大酒店后院) 7月15日--17日 常德龙\樊华英182 49511046\13604885208
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黑龙江省第四医院) 1. 哈尔滨市呼兰区建设街1号2. 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308号(飞泷国际宾馆) 7月15日--17日 郭宗英\张欣晨 0451-57336194\13503688900\15046047488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黑龙江省第五医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第四方圆里21号(龙安宾馆) 7月15日--17日 梁爽 0451-84633473
黑龙江省海员总医院(黑龙江省第六医院) 哈尔滨市道外区江畔路128号 7月15日--17日 姜辉 13936322620
黑龙江省眼病防治所(黑龙江省眼科医院) 哈尔滨市香坊区农场街31号(省卫生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中心11楼1106会议室) 7月15日 王婧18646261428
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黑龙江省口腔医院) 哈尔滨市香坊区农场街31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号楼7楼3703会议室) 7月 15日 赵玉莹13766866073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公共卫生监测检验中心) 哈尔滨市香坊区农场街31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号楼10楼大会议室) 7月15日--17日 于杰 13946087123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 哈尔滨市香坊区农场街31号(省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10楼1001会议室) 7月15日--17日 纪宝辉\包璐璐 13603688557\0451-87253006\18645041363\0451-87253007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中心 哈尔滨市香坊区农场街31号(省卫生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中心11楼1105会议室) 7月15日--17日 王欢\周同53638479\87907326
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 哈尔滨市香坊区农场街31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号楼9楼第一会议室) 7月15日--17日 任苡萱13199519262
5.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21年8月6-7日9:00-16:00期间,登录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自行打印准考证。
6.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如因信息填报不实不能通过网上审核或现场确认的,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上传的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近期证件照,美颜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
(4)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考生原则上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5)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在“基层服务项目”栏目进行选择标注。
(6)考生通过网上审核进行现场确认前,需详细阅读“审查需提供材料清单”(附件2),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7)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统招博士学历的应聘人员均免笔试,全日制硕士及以下学历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涂卡)、黑色字迹的钢笔或黑色碳素笔。
(8)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特殊岗位、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笔试开考比例。
(9)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致电技术咨询电话:400-100-6624。
(三)考试
2.笔试
(1)笔试采取纸质方式进行,笔试由岗位相关公共部分和专业部分组成一份相应岗位综合试卷,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原则上不低于笔试总成绩的70%;岗位相关公共部分主要测试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其中管理相关岗位主要测试卫生管理和行政能力等相关知识与能力。
(2)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非公立医院事业单位(含黑龙江省眼病防治所、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考试日期为2021年8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其他直属事业单位笔试时间自行确定,自行组织实施。
(3)考试前,请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单位加盖公章或领导签字的证明进行加分确认。
(4)考生可通过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或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本人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具有高级职称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应聘人员不占比例限制全部进入面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英才考试网和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工作,公立医院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制定面试方案报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其他非公立医院事业单位由委机关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3)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环节全程录像。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5.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具有高级职称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对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经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按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并在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和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六、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报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2.根据考生人数,在考点门前优化设置人员查验通道,考生通行前后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防止人员聚集。
3.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需提供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3),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4.考生抵达考点所在地前14天内有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或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到达本地的,进入考点时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应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考试期间可自行决定摘、戴口罩。
八、在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1-85971115 0451-85971018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
1.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计划表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17日
(编辑:黑龙江华图)贴心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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